公积金先生,你好。
我婚前在2000年左右,购买了一套住房,并申请了公积金贷款,为办理产权证。婚后,夫妻两人共同提取公积金,还清了贷款,2006年办理了产权证,为夫妻双方共有。
2010年初,我丈人、丈母将自己的房改房过户给我儿子和妻子。
请问,我这属于二套房贷吗?还能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我现在想购买一套二手房,不足90平方,60多万,请问,如何办理贷款?可以申请商业贷款吗?可以申请多少?一年后,可以转公积金贷款吗?可以转多少?如果不能转,可以提取公积金还商业贷款吗?我们夫妻俩每月公积金1500元(个人加单位)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