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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姓话题  >  [镇江城事] 一个小区为了那些素质差的人不在楼道放电瓶车,只能这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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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镇江城事] 一个小区为了那些素质差的人不在楼道放电瓶车,只能这样了      查看: 4008  回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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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显的违法行为,为什么执法不严?执法部门上哪去了?非逼得物业用这种办法。



    根据《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道是火灾等紧急情况下人员疏散和消防救援的“生命通道”,在此停放电动车,直接构成了对疏散通道的“占用”和“堵塞”,属于明确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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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UOTE:
    原帖由 圌山人 于 2026-8-31 13:03 发表
    其实很简单,物业先发通告限期搬离,逾期后打消防电话投诉,消防派员上门将车辆全部搬上拖车拖走,车主凭原车票证去指定地点缴纳足额罚款后取车走人,保证一次见效。
    当然前提是物业要提供充裕的电动车停车位和充 ...
    可惜 ,不作为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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