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发9月10日,有个网友发了条视频,说的是某市一条路,约莫5公里长,路面上的井盖多到吓人——500多个,算下来平均每10米就蹲着一个。视频里车开过去,跟过减速带似的,咯噔咯噔一路响。这哥们也不是第一次较真了,之前他就因为自发跑去标某地路上那些塌陷的井盖,被不少人关注过。
到了9月20日,当地住建部门终于出来回应了,跟某媒体说的:这个博主的投诉,之前没关注到;这条路工程已经完工了,井盖密度这个情况,"没办法更改了"。
"没办法更改了",这六个字,比那500个井盖还扎眼。
先别急着骂施工的。咱把这事拆开看,500个井盖挤在5公里路上,真不是哪个工人手一抖弄出来的。它背后是个特别常见的问题——管线太多,各管各的。自来水管、污水管、通信线、电力线,一家一个井,谁修谁的,谁挖谁的,没人出来统筹一句:这井盖能不能少弄几个?能不能挪到边上去?结果就是,一条路修完,各路神仙的井盖全堆在车道上。施工的人冤不冤?他们多半就是按图施工,图就是这么画的。问题出在画图那一步,出在前期规划,出在没人牵头。

但真正让大伙上火的,不是井盖多,是那句"没办法更改了"。
你看啊,井盖的位置,工程完工了,确实挪不动了,这咱认。可井盖是死的,路是活的。井盖陷下去、鼓起来、咯噔咯噔响,这叫平整度问题,属于日常养护的活儿。按相关技术规范,机动车道上的井盖跟路面高差,允许偏差得小于3毫米,超出就算病害。5公里路500个井盖,常年被车碾来碾去,有几个能稳稳当当待在3毫米以内?这活儿,工程完工了也得管啊。一句"没办法更改了",把养护的活儿也一起推掉了,这就说不过去了。

还有一层,很多人没细想——这事不是没有法律兜底的。相关规定写得明白,市政部门对城市道路负有定期巡查、维修养护的责任。民法典里也有一条:窨井等地下设施造成他人损害,管理人要是拿不出证据证明自己尽到了管理职责,就得承担侵权责任。说白了,举证责任在管理方那头,不在受害者那头。平时巡没巡、修没修、记录留没留,真出了事,都得拿出来说话。

所以"没办法更改了"这话,听着轻飘飘,实际是把后面所有可能的麻烦,都提前摆到了明面上:位置改不了是事实,但你有没有定期巡、有没有及时修,这账可赖不掉。


哈哈 这样看 咱们那条路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