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至今没有业委会,物业失管
东城绿洲小区从开发商交付至今,一直没有设立业委会,前期物业一直干到现在。目前小区违建、侵占绿地比比皆是。小区道路破损严重。物业公布的收支年年亏损。作为政府管理部门是不是应该主动作为。召集成立业委会,重新选聘物业,让小区正常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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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镇江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十人以上业主公开联名可以向街道办镇政府或者县级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书面提出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申请。”目前,该小区尚未有业主联名申请成立业委会。如后续该小区组织成立业主大会和业委会,象山街道办事处将按照相关规定,指导、协助该小区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