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大港新区平昌新城的拆迁户,我家房子是今年1月份拿到钥匙的,拿到钥匙之后没几天就开始装修,于是就发现客厅墙面印水(内部墙面,隔壁住户那面墙是客厅和房间),多次找物业来处理,物业总是推托是开发商的原因,让我们找开发商。开发商三番五次说过来查看,我都是请假在家等,一直等到今天,开发商才过来看过,他看过之后告诉我:“这不关我们的事,你应该找物业。”于是,我又去找物业,物业说:“你只能自己找人把墙凿通,看看什么原因。”试问,我房子刚拿到就是这个样子,首先不可能因为我家的因素导致墙面印水,为什么我还要自己来解决这个问题?花费的人力、物力、财力谁给我报销?物业和开发商都不予理睬,如果墙面我私自凿通了,隔壁业主肯定不乐意了,到时候如果发生纠葛,这个谁来给我们处理呢?请有关部门帮帮忙,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