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 我想请问之前在南京工作,公积金没有断交,后来到镇江工作,有实习期时间在里面,实习期过后,单位才开始交前面的公积金,想咨询一下,如果这种情况,在您这边是否可以进行贷款?
想问一下如果可以进行贷款的话,可不可以用现在买的期房作为抵押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