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您好!正好最近买房,准备考虑公积金贷款,有几个问题咨询下。基本情况:我和我妻子公积金一直在无锡缴纳,两人在镇江工作了5年多,这个月已经在镇江买了套房,准备定居镇江,由于没有镇江房产抵押,所以先办理了商贷64万,准备等明年房产证下来了转组合贷款,目前我每月公积金账户个人加单位有1400左右,我妻子有2500左右,想问:
1、两人账户一直正常缴纳,明年转到镇江缴纳,办理商转公,是否需要在镇江正常缴纳6个月以上后才能办理,还是转过来后就能立即办理?
2、目前两人账户内加起来余额有10万多,想取出来还这套房的首付拆借的钱,转镇江缴纳后,是否可以提出这部分余额?如果能取,是直接打我个人的卡,还是直接打还贷帐号?
3、如果两人账户余额取出后办商转公,好像听说会影响贷款额度,是不是这样的情况,比如我账户取了4万,我妻子账户取了7万,本来我们可以共同贷50万,现在只能贷39万?是不是取出后,再正常缴纳1年后,我们两人又可以正常贷50万?还是说以后都只能贷39万?
4、我个人在外地还有套房的商贷,这次办的商贷是按二套房办理的,如果明年办理商转公组合贷后,商业贷款部分还是按二套房利率,公积金是按首套房利率计算吗?
希望楼主帮忙解答下,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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