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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姓话题  >  [社会写真] 烧田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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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写真] 烧田鸡~      查看: 2316  回复: 1
    • 来自 江苏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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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注册 2012-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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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年人的世界,有些事能做不能说,有些事能说不能做,田鸡保护动物。少吃为好。

    青蛙是保护动物,但具体保护级别因种类而异:
    1.
    大多数青蛙(如黑斑蛙、金线蛙)属于“三有保护动物”,即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非法捕捉20只以上即可构成刑事犯罪。
    2.
    部分种类如虎纹蛙(又称田鸡)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捕猎或交易均属严重违法行为,可能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
    因此,无论是普通青蛙还是虎纹蛙,均受法律保护,禁止非法捕杀、买卖或食用。保护青蛙不仅关乎法律,更对维护生态平衡和农业害虫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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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UOTE:
    原帖由 丰田仔 于 2025-9-23 12:06 发表
    不存在现在基本都是养殖的
    卖的都说是养殖的,有证吧?
    少吃再少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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