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您好!
现就您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一、规划问题。我局于2004年11月制定了南徐新城6号地块的规划条件,江苏中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2004年12月28日至2005年1月21日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竞买出让中取得该地块的使用权。由于该地块较大,且拆迁未全部结束,故将整个小区划分为1#、2#、3#、4#地块进行分期开发。1#、2#地块为镇江中住房地产开发公司开发建设。2009年12月4日,江苏中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将未开发建设的3#、4#地块划给其子公司镇江万高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因此,我局明确规定严格按规划条件进行实施,1#、2#、3#、4#地块是一个整体,不得擅自改变。在分期实施过程中,其总平面图均已公示。
二、配套问题。由于该项目实施时间较长,故开发企业将该项目分为4个地块进行开发建设。按照规划要求,该地块基础配套设施(如会所、幼儿园、商业等)须整体布局、分步实施,为全体业主共同使用,不得进行人为的分割。
三、规划管理。我局将严格按照该地块出让时的规划条件来管理该地块的建设,保障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2013年4月2日,我局分别向江苏中住公司的原两个子公司即镇江中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和镇江万高置业有限公司下达了“关于尽快处理好君临南山与绿园山庄相关问题的通知”,要求两公司尽快妥善处理好相关矛盾,严格按照规划许可内容进行建设,保证规划原有的基础配套设施、绿化等指标不得擅自改变,并实施到位。两个公司均已明确表态,协调好相互关系,充分保障小区业主权益。否则,不予规划核实。
欢迎广大业主对该地块建设行为进行全方位监督,同时我局会密切跟踪管理,广大业主若发现该地块建设有违法行为,可及时向我局举报,我局会通知市行政执法局和润州区政府进行查处。如还有疑问可与我局政策法规处联系(0511-89771033)。
感谢您对城乡规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