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教育厅印发的《关于优化中小学假期安排的通知》,明确在全省范围内推行春秋假期制度。继今年春季学期首次试行春假后,秋季学期的假期安排多地现已确定。各中小学可根据教学进度和季节特点,在10月至11月期间自主安排为期3天的秋假,与周末连休,秋假将再迎来5天小长假。


            镇江市:秋假时间在10月—11月间,与法定节假日或双休日相连。具体时间由县级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在每学期开学前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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