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根据《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工作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举报欺诈骗保行为流程如下:
一、提供举报材料
举报人应当提供被举报人的名称(姓名)和涉嫌欺诈骗取、套取或者挪用贪占社会保险基金的有效线索;尽可能提供被举报人地址(住所)、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民身份号码)、法定代表人信息和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为高效开展核查处理工作,建议举报人尽可能提供以下信息:被举报人的基本信息;被举报人相关欺诈骗取贪占挪用社保基金行为的详细情况,如作案时间、作案经过、涉案参保人姓名与身份证号码等信息;掌握的证据材料;联系方式。
举报人进行举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二、举报方式
可以现场举报,也可以通过电话、邮寄、互联网等方式举报。可以实名举报,也可以匿名举报,提倡实名举报。现场实名举报的,举报人应当提供居民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的原件和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电话、来信、网络等形式实名举报的,举报人应当提供居民身份证或者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和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未提供的,视为匿名举报。
三、举报途径
统一举报电子邮箱:zjsbjjjb@hrsszj.gov.cn
镇江市区现场举报、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镇江市运河路79号市人社局605室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管理处
邮政编码:212003 联系电话:0511-85340199
丹阳市现场举报、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丹阳市凤凰路85号丹阳市人社局社保基金监管科
邮政编码:212300 联系电话:0511-86926877
扬中市现场举报、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扬中市江洲西路259号市人社局政策法规科(基金监督科)
邮政编码:212200 联系电话:0511-88367575
句容市现场举报、邮寄地址及联系电话:句容市政府服务中心3号楼市人社局规划财务科(基金监督科)
邮政编码:212400 联系电话:0511-87319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