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市民,您好,您反映的市住建局楼前的花坛为单位绿地,于上个世纪八十年代随住建局大楼一起建成,由于大楼负一层为半地下结构,故花坛比正东路地面要高。对于您提出拆除花坛的建议,今后正东路道路改造时可考虑您的建议。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