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镇江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镇江市住建局负责指导、监督辖市区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等;区住建局负责指导、监督物业服务企业交接、物业承接查验和物业服务企业履约等工作。按照《信访工作条例》、《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和《江苏省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相关规定,已转京口区住建局处理。联系电话:86118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