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如您对农村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管理等方面存在意见建议,按照职能权限,建议您咨询我市农业农村局。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