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工作的关注。关于您反映的问题,经市物业管理中心核实:截止目前,江苏虹为合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镇江分公司未申请梦溪嘉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维修监控。关于消防设施维修问题,目前正向业主征求意见,待申请人正式报送相关材料后,市物业管理中心将严格按照《镇江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进行核查。最后,您反映的“业委会到期改选后未通过街道相关部门备案”问题,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我局已转交京口区住建局处理。

[ 本帖最后由 市住建局 于 2026-5-6 17:15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