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诉求事项为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地板质量纠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住宅装饰装修不同于依法需要办理施工许可和质量监督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只对装修活动在物业登记有规定,但不涉及工程质量监督,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竣工后,装修人应当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由装修人和装修企业共同对装修质量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中出现的影响公众利益的质量事故、质量缺陷以及其他影响周围住户正常生活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投诉。

        经咨询上级部门,目前未对住宅装饰装修企业设立专项资质,除拆改承重结构、超过设计标准或者规范增加楼面荷载等特殊情形,装修人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装饰装修企业承担外,装修人可根据自己的爱好和审美情趣个人自装和委托其他人装修。


        7月27日接到该诉求事项后,依据《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工程发生纠纷的,可以协商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我局于7月28日开展该诉求事项的调解工作,因诉求相对人“简一装饰”拒绝调解,调解工作失败。7月30日,我局电话联系诉求人,告知其诉求事项调解失败,建议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