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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职工年度内门诊统筹待遇如下表:

人员类别

在职人员

退休人员

门诊起付标准

800元

500元

报销比例

三级医疗机构

在职统筹支付60%,退休统筹支付65%

二级及其他三级

在职统筹支付75%,退休统筹支付80%

基层医疗机构

统筹支付90%,个人支付10%

其他一级机构

统筹支付80%,个人支付20%

医保目录内报销限额

1万元  注:超封顶线部分纳入大病保险报销

如您仍有疑问,可以直接拨打镇江医保服务热线0511-12393咨询,最后再次感谢您对镇江医保工作的关注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