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城乡建设局回复:我局工作人员已对现场以及人防图纸核查并电话与服务对象联系,告知其相关情况:712号车位不在人防工程内,不属于人防车位;经详细核实,目前国家及我省法律条文未有“人防门开启半径内禁止设置停车位”的相关条文;经与物业单位联系及现场查看,此车位长6m、宽2.4m,且人防门平时开启状态时不在车位线内,已沟通协调物业设置警示标识。同时车位合同上说明“乙方签合同时已对车位设置实地踏勘,乙方对车位周边不利影响因素(包含人防门)不持异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