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姚桥镇回复:2025年5月27日,经调查取证,姚桥镇人民政府向违建当事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通知其对违建部分限期自拆,同时告知其法律救济途径,如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可以于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镇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向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截止目前,违建当事人虽未按期自拆,但其依法享有的6个月的行政诉讼期限尚未届满,且违建举报人对本案处置结果不服,已向镇江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