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强涉变动项目环评与排污许可管理衔接的通知》(苏环办〔2021〕122号)要求,我单位编制完成《验收后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并对该变动环境影响分析报告进行公示,公示期2025年10月10日起5个工作日,公众如对本报告公示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电话联系镇江市中医院总务科王科长:13952800331。附件:附件: [中医院变动分析报告] 镇江市中医院变动分析报告10.10(公示).doc (2025-10-10 16:52, 3.83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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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中医院 2025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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