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6月9日,法院终于进行了最终判决,饲养者全责赔偿128万,宽限期30天,物业无需担责。
然而,判决结果一出,瞬间引起了舆论的风波,有人觉得事情太过巧合,还有人觉得一条命就值128万,赔的太少。
随着舆论愈演愈烈,评论区也出现了让人恶心的一幕……
“天降”乌龟
去年年底,赵某夫妇带着孩子在小区玩耍,然而,让人没想到就是这么一个普通的散步竟然会让他们的孩子丢了命。
据了解,当天傍晚,一家三口吃完饭后,便想着带孩子去楼下散散步消消食。
然而,孩子在和其他小朋友玩耍时,楼上突然掉下来一个东西正好砸到了赵某孩子的头上。
周围的孩子被这一幕直接吓到尖叫,而赵某夫妇在听到尖叫声后,抓紧向儿子的方向赶去。
结果就看到儿子满头鲜血的躺在地上,周围的业主在看到这一幕,抓紧时间拨打了120.
孩子随后就被送到医院进行抢救,抢救室外的赵某夫妇二人哭的泣不成声。
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抢救室的门终于开了,赵某夫妇满脸希望的看向医生。
但是,得到的只是医生摇了摇头,并且宣布了孩子抢救无效死亡的消息。
赵某夫妇悲痛欲绝,他们怎么也想不到,只是一个平常不过的散步,竟然会让自己的孩子丢了命。
随后,赵某夫妇报了警,根据警方调查发现砸死孩子的,竟是同小区张某饲养的乌龟。
当警察找上张某的时候,张某也是没想到,自己养的乌龟竟然从窗户边掉下去了,还砸死了一个孩子。
张某在得知这个消息后,也是十分懊悔,自己为了省事干净养的乌龟竟然能闹出这么大的事。
赵某夫妇虽然还沉浸在失去孩子的悲伤之中,但是,他们觉得除了张先生的责任外,物业也应该有责任。
于是,他们找上了物业公司,因为物业公司没有采取安全保障,所以他们要求物业公司进行赔偿。
但物业公司曾投保了物业管理责任保险,拒绝了赔偿。
可自己的孩子总不能就白白没了性命,随后赵某夫妇就只能把矛头对准了张某,觉得如果不是他的乌龟掉下来,自己的孩子也不会死。
张先生听到后,当然也是拒绝,虽然是自己的乌龟,但是自己什么都没做,这纯纯是个意外,为什么最后要自己承担所有责任。
赵某夫妇见三方谈不通,便一纸诉状将张某和物业告上了法庭,要求被告连带赔偿130万。
法院判决
今年6月9日,法院终于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判决。
法院认为,张某作为乌龟的饲养人和所有人,应当对赵某小孩的死亡承担侵权责任。
因为,赵某夫妇未能举证证明物业公司存在“未采取安全必要保障措施”的情形,所以物业公司没有责任。
所以,法院一审最终依法判决张某需要向赵某夫妇赔偿128万。
一审判决出炉后,张某非常不服气,觉得这就是一个意外,不是自己故意丢下去的,为什么要让自己承担所有责任。
虽然,自己确实没有管好自己的宠物,但是,为什么要自己一个人赔这么多。
于是张某直接上诉到了当地中级人民法院,经过法院的调解,最终张某可以分期偿还这128万,并且也多了30天的宽限期。
要知道,高空抛物可是刑事案件,搞不好是会被判刑的,而这次可能是因为乌龟是自己掉下去的,所以张某也只需赔偿128万。
当这个判决被发出后,评论区也是议论纷纷,有人觉得这个判罚没有问题,罚的钱的钱再多也换不回孩子,但还有人觉得物业也有问题,建筑应该是有问题的。
有不少网友表示:“作为父母,无论给多少钱都不会愿意换小孩的命。”
还有网友就评论到:“应该物业担主要责任:业主物业费也交了,小区内的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已由物业全权管理,不加强安全管理,只知道收费,要物业干什么。”
还有人觉得这不是偶然的,因为太巧合了,正好掉下来一个乌龟,还正好砸到了人。
有网友就说到:“奇怪了,乌龟如果是自己爬出去的,那因为速度很慢,只会贴着墙掉下去,正常来说小孩不会是刚好紧紧贴着墙走,也就不会被砸到,难道是被丢出去的?”
不过目前经调查,乌龟是自己爬出去的,然后掉下去,可能真的就是一个巧合,但是这些评论确实都能看到网友们对孩子离去的遗憾,以及替赵某夫妇感到不值。
而还有一些网友的评论真的让人看到了人性的恶……
评论区恶心的一幕
这件事情经过不断发酵,网上舆论也是铺天盖地为这一个生命逝去的惋惜,但还有一些网友的评论属实是让人疑惑。
一些评论几乎都是在同情业主的,什么“养个乌龟,搭进去一百多万”,还有的网友说“以前出现过花盆,酒瓶的时候,也没见赔这么多”。
甚至还有抨击赵某夫妇的,说:“只有家人被砸死才能赔那么多钱。”
对此不禁想问一下,人命没有金钱重要吗?
而且,这个时候,该同情的难道不是那个逝去生命的孩子,以及失去孩子的赵某夫妇么?
与此同时,也有律师对这件事情进行了分析:这个赔偿金额是跟年龄以及地区挂钩的。
所以评论区的一些人别再阴谋论了,说什么人家是高官,孩子不应该赔这么多。
更有甚者还在评论区让那只乌龟赔的,有些网友还是给自己积点德吧。
结语
这次乌龟坠楼的事情可能只是偶然,但是对于孩子的离世让我们感到生命的脆弱。
网友们在为孩子感到痛心的同时,也应该想想为什么每年都有高空坠物的事情发生。
对与这件事情你怎么看?欢迎留言评论!
参考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