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上午8点49分在中山西路中国人民银行对过被在我后方的电动车,超载,超速撞倒,造成我头部,腿部红肿,淤青肋骨6,7两根肋骨骨折,经润州区交警大队处理,对方全责。因120急救送第一人医全面检查花费医疗捡查费用3757.32元,全是我自付的。28日下午我打对方电话不接,后来我又打她老公电话,直接跟我说起诉,全责还对我那么嚣张,说没看到医疗发票和肋骨骨折诊断,然后说他咨询过律师了,让我直接起诉!
我打了好几个电话不接,后来我发信息给她让看到信息请回复。以下是她回我的信息内容
我在外地上夜班,手机不能带入工作场所,才下班。我老公也找我了,关于事情的经过我也知道了。今天医药费单子你们没有给我看,我也不知道你们第一次检查花了3000多。我本以为检查费说死了也就一千多吧,你们整个3000多,看来你们是富豪人家啊。然后第二次复查再来个3000多,然后再谈其他。这个已经超出我们协商的范围了。你们还是找法院诉讼吧。我们也想知道哪些属于正常的检测费用,哪些费用应该我们承担,不属于我们承担的部分和事故无关的可能需要你们自己承担。后续直接找我老公吧,他是当事人,我在外地也不方便。
[ 本帖最后由 迷恋牡丹 于 2025-7-31 11:33 编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