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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百姓话题  >  [资讯速递] 闺蜜大战!长沙女子被挂横幅曝“介入婚姻”,纪委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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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讯速递] 闺蜜大战!长沙女子被挂横幅曝“介入婚姻”,纪委介入      查看: 1742  回复: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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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闺蜜大战!长沙女子被挂横幅曝“介入婚姻”,纪委介入

    2025年8月19日,长沙某小区附近突然挂起一条醒目标语——“师某某违背公序良俗,介入闺蜜婚姻”。更扎眼的是,有人竟送上“讽刺锦旗”,写着“利用上班时间约闺蜜老公开房”“替我照顾老公五年”,还特意标注“洪山管理局师某某”的单位名称。

    现场照片迅速引爆网络:路人驻足拍照,网友热议“原配手撕小三”的狗血剧情。但喧嚣背后,另一个法律问题浮出水面——当街羞辱他人,是维权还是违法?

    单位回应:纪委已介入,涉事员工面临调查

    8月20日,洪山管理局工作人员确认,师某某确系该单位员工,纪检部门已启动调查。开福区纪委监委也回应:“已收到举报材料,正按程序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横幅中刻意强调“洪山管理局”身份,疑似施压单位处理师某某。若内容失实,此举可能构成对单位名誉权的连带侵害。


    不少网友不解,女子被闺蜜插足婚姻,将私事公之于众是否合适?挂横幅、送“锦旗”等行为是否违法?
    对此,陕西恒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知名公益律师赵良善说,如果“横幅”和“锦旗”中的内容存在捏造事实、诽谤或侮辱性表述,可能构成对他人名誉权的侵害。根据《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此外,若送锦旗、拉横幅的行为引发大量市民围观、堵塞公共场所等,或内容包含公然侮辱、诽谤他人的信息,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将面临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赵良善认为,婚姻纠纷、情感矛盾属于私人领域事务,将其公之于众并进行羞辱,本质上是将私人矛盾扩大化,可能对当事人的社会评价、工作生活造成严重影响,甚至引发更激烈的冲突。
    即便自身权益受损,也应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如协商、诉讼、向相关部门举报等)。公开羞辱不仅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可能因方式过激引发新的纠纷(如名誉权诉讼),违背理性维权的原则。此类行为容易引发公众对他人隐私的过度关注,助长“以暴制暴”的不良风气,不符合社会倡导的文明、理性解决矛盾的价值观,有违公序良俗。(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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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三不能打,不能骂,要以礼相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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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UOTE:
    原帖由 和珅饭庄 于 2025-8-21 08:25 发表
    小三不能打,不能骂,要以礼相待
    你老公的婚姻是跟你的契约,你老公违约了你应该解除和你老公的法定关系。小三和你老公是自由在一起的,又不存在绑架你老公,你找小三显然是找错了契约对象。因为两人之间违约的是你老公不是小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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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防盗防抢防闺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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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公还是赚的多了,舍不得,这不得把老公修理一顿也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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