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中就付原价,中了就按“1元乐享”续拿——结果连开4瓶,瓶瓶盖里都是“1元乐享”。
按规则首瓶5块、后三瓶各1块,4瓶共8块;老板脸一拉:“四瓶全按原价20,喝不起就不要买。”她不想吵,付了20块走人。
可找老板兑奖时,对方不认这种结法,坚持四瓶全按原价20块收,话赶话还来了句“喝不起就不要买”。宋女士没多纠缠,按20块付完拿了水就走。
这事儿让人不舒服,倒不全为那12块差价。厂家搞“1元乐享”本是公开活动,瓶盖印啥规则,顾客照着试,结果撞上老板临时不认,话还冲。
瓶盖印“1元乐享”是厂家公开促销承诺,小店进货卖这款就等于接了兑奖义务,不能“卖货认钱、中奖翻脸”。
《消法》16条+《反不正当竞争法》10条都钉死:有奖销售不得无故拒兑,商家先垫兑再拿瓶盖找批发商核销,是行业老规矩,不是消费者的事。
但宋女士“先开盖后付款”也留了口子。
严格说没结账前瓶盖所有权没转移,正经流程该是先买第一瓶、中奖了再拿盖换下一瓶;她一口气开4瓶再算账,碰上玩不起的店家就容易扯皮。
可即便程序有瑕疵,老板那句“喝不起别买”是纯纯人身攻击——几块钱的事,骂顾客比拒兑更掉份。
真碰上连环中,别当场硬刚,拍下瓶盖和规则角标,先付原价留小票,回家打品牌客服或12315,比在店里被骂“喝不起”体面一万倍。
你买饮料开出“1元乐享”碰上老板摆手“本店不兑”,会先掏手机拍瓶盖和价签再付原价留票,还是觉得“就几块钱”当场怼一句“喝得起但你不讲武德”就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