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是镇江市京口区恒美嘉园第四届业主委员会。恒美嘉园由3个片区组成,目前B区有地下人防车位96个,C区有地下人防车位49个。现有物业公司收取120元/月/辆的出租车位管理费。请问这些人防车位使用权归谁?出租车位管理费是否属于公共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