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镇江润之房地产有限公司把大量的商铺拆除重建,并把原登记过的产权违法重新拆分成3-8平方米的小产权对外销售。本人购买的商铺1160-1,5.3平米,对方声称1160-1是有产权的,就是1160商铺产权的一部分,可以办理1160产权的共有产权证书。请问市住建局对于大量的已销售产权被二次包装重新分割销售有没有市场监管责任?原有商铺被拆除重建,原有产权被重新分割组合对外销售需要住建局备案同意吗?
本人多次去市住建局反映问题,住建局领导拒绝回复并公开袒护这种违规行为的理由是什么?还是说住建局没有相关的监管监督职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