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该房屋改造工程系应市解危办统一部署,专门实施的抗震加固及房屋解危项目,属既有建筑安全应急类工程。根据立项批复及设计文件,本次施工内容严格限定于主体结构加固、外立面整治及公共部位安全隐患排除,不包含室内给排水及电气线路的重新敷设或增容改造。因此,竣工交付时水电设施维持改造前原状,并非工程漏项或质量瑕疵。
2.经现场核查及历史资料调阅,该房屋电力供应始终正常,不存在“不通电”情形。供水方面,该房屋原未单独安装水表,承租人在此前实际使用期间,一直依托相邻户水表取水。我集团与该承租人签订租赁协议后,已于第一时间主动配合其向供水部门提交独立水表安装申请,并全程协助完成现场踏勘、管线接驳等手续,目前该房屋水表已安装到位,可正常通水使用。
3.关于该事项承租人已诉诸法院,且法院已于2026年8月3日作出判决,法院不予支持承租人要求确保房屋通水通电的相关诉请,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承租人如不服判决应继续通过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国控集团已收到承租人提交给中院的上诉材料,承租人应等待中院开庭作出合法合理判决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