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晚上睡觉前,头头照例上床后跟妈妈聊聊天:妈妈,要是“爸爸去哪儿”剧组到镇江来玩,你会愿意让他们住我们家吗?
头妈:愿意呀!那不是很有意思吗?不过我们家没那么大,可能只能住两家人。
头头:我只要一家人来跟我们住,我喜欢KIMMY,我好想跟他一起睡我的小床。
头妈:可以呀!他比你小,又瘦,你们两个睡一张床没问题。
头头睁大了眼睛:啊?真的?你真同意?
头妈:是啊,为什么不可以?除非KIMMY爸爸不同意,不过我想林志颖应该会同意的,他没那么娇惯孩子。
头头:可是KIMMY是女孩子,我还是不要和女孩子一起睡的好吧,你说呢?
头妈:晕!!!谁告诉你他是女孩?人家明明是男孩,你没听他们都喊他“KIMMY弟弟”
头头:不会吧?你听KIMMY说“老板~~算便宜一点~~”明明就是女孩子才这么说话嘛!而且台湾人都是把妹妹叫做弟弟的!
头妈险些笑闪了腰:谁告诉你台湾人都是把妹妹叫做DD的?
头头:啊~!!!真受不了了!KIMMY竟然是男的!?怎么可能?!我一直以为他是女的!真气S我了,他要来我们家,我要把他痛扁一顿!竟敢骗老子!
头妈:谁骗你了?是你自己没搞清楚好不好?
头头:算了,我还是跟石头一起睡吧。不过你要帮他洗洗脚哦。
说完,把被子一拉,身子一翻,呼起来了。好像这事就按他说的定下来似的!